一九七四年,六月。 六月的天,孩儿的脸,说变就变,刚才还是艳阳高照呢,这会又下起了毛毛雨。 周秀兰顶着雨,一脸阴沉地进了屋,她坐在炕边,对着炕上瘦瘦小小,眼睛紧闭的女孩絮叨道,“……朱家多好的日子啊,嫁过去就是享福的,要不是他家大儿子傻了点,哪能轮得到你。” “傻怎么了,傻人有傻福,朱爱国那两口子就这一个儿子,你嫁过去给他们生个大胖孙子,以后朱家那些东西,不全是你的。” “咱家的条件你也知道,朱家答应给我们家一百块钱的彩礼,那可是一百块,足够给完你哥娶媳妇的彩礼,再起三间大瓦房了。” 伴随着周秀兰烦人的念叨声,炕上女孩的眼皮动了动。 叶婉宁好像做了一个长长的梦,梦里她看到了一个跟她同名同姓的女孩的一生。 一九七四年的叶婉宁今年二十岁,是红旗公社有名的破落户叶家的小女儿,爸妈重男轻女,想要将她卖给大队长家的傻儿子朱大牛做媳妇换一百块钱的彩礼,给叶婉宁哥哥娶媳妇。 叶婉宁当然不同意,她见过大队长家的儿子,相貌倒是看得过去,只是嘴歪眼斜还流口水,快三十岁了脖子底下还要围上一块方巾。 而且他不仅傻,还坏。 每次经过社树底下,都能撞见他用一根长长的树杈去挑大姑娘小媳妇的裙子裤子。 被发现了也只是嘿嘿傻笑就糊弄过去了,说多两句还要摸人家屁股占人便宜。 也有人气不过要上报,可朱大牛偏偏是个傻子,跟傻子,怎么计较呢? 他爸又是公社大队长,一手遮天,在公社里无论捅了多大的篓子都能替他摆平。 朱大牛在红旗公社可谓是猫憎狗厌惹人嫌,臭名昭著。 这样的人,这样的人,叶婉宁怎么会愿意嫁呢。 她闹过,绝食过,甚至以上吊威逼过,可叶家两口子咬死了也不松口。 叶婉宁心灰意冷,一头碰到了墙上…… 现代的叶婉宁,年纪轻轻就做了国宴大厨,川菜、鲁菜、粤菜、淮扬菜……八大菜系,样样精通。 她忙完一阵给自己放了个大假去旅行,却在旅行途中撞见了...
开始阅读林笙带着系统重生大学报到的前一天,只要别人相信他有什么能力,这个能力就会成真。可是别人很难愿意相信其他人的好,于是林笙充当自己的头号黑粉,暗中带动风评。唱歌好就了不起?天天在寝室里唱歌,烦死了!最恨林笙这种靠着自己聪明就拖着别人陪他玩的,他自己是一学都会,我都挂了三科了,不说了,图书馆刷夜去了,明天还考试呢。...
关于邻居,坐拖拉机吗?威尔顿继承了父亲留下来的农场,然而他并不开心。整日对着几千英亩农地,银行卡里有花不完的钱对于威尔顿来说,拥有这些的他实在是太寂寞了。他每天最大的爱好就是开着他心爱的拖拉机在农场里巡视一圈,然后去河边给自己的大黄狗洗澡。直到他的隔壁搬来了一位演员先生。后来,我们的农场主威尔顿,每天的爱好变成了为演员先生送饭,并且还邀请演员先生与他共乘一台拖拉机。艾贝尔,感谢你驱走我的荒凉寂寞,我希望你...